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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單元部分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公開招商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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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間2026-04-07 ~ 2026-04-21 高雄分公司

主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辦理「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單元部分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115年公開招商甄選公告。

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

(一)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單元部分土地,承租面積平面圖如「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單元部分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契約(草案)」(下稱投資興建契約草案)附件1(面積暫定29,726.40㎡,屆時依實際指界測量為準)。

(二)投資人應於租賃標的範圍內投資興建物流倉庫及其附屬設施,投資興建設施之所有權歸屬投資人。

(三)本區為港埠用地,使用建蔽率為40%,容積率為120%,但採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一宗建築基地土地核計,於其租地範圍內建築面積為60%、容積比例為200%,最優投資人進行開發時,應妥善規劃本基地進出動線,避免車輛回堵南星路,並須於承租區域出入口保留至少600平方公尺(至少面寬20公尺×縱深30公尺)面積作為車輛停等空間,該停等區由最優投資人委託交通技師評估後於指定範圍擇定適當區域設置,詳如投資興建契約草案附件8。

(四)各投資人得於投遞甄選文件前,向本分公司申請現場會勘,後續將以現況點交。

二、契約期限:

(一)本契約自簽約日起生效(即租賃期間開始日),至投資興建設施約定期限屆滿為止。

(二)投資興建之物流倉庫及其附屬設施,依本分公司審核同意之投資興建設施實際工程決算金額達1億5,000萬元以上(不含機具設備),自投資興建設施經本分公司完成營運勘驗,即該設施開始營運日起,共計20年,其計算方式詳如投資興建契約草案附件2。

三、使用目的、經營限制、進駐規定及注意事項:

(一)使用目的:租賃經營標的:投資興建物流倉庫及其附屬設施,作為自貿、危險品或一般倉儲物流用途。

(二)經營限制:

1、不得儲放國家法令禁止之違禁品。

2、非經本分公司書面同意,投資人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及進儲下列危險物品:

(1)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所列九大類危險品。

(2)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三)投資人申請經營自由貿易港區事業:投資人應向管理機關申請成為自由貿易港區事業,並從事、經營自由貿易港區業務。

(四)環評規定:

1、詳投資興建契約草案附件4「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環評審查結論暨承諾事項」。

2、詳投資興建契約草案附件6「高雄港區環境管理注意事項」。

(五)都市計畫規定:本區域建築開發應依高雄市政府公告實施之「擴大及變更高雄市主要計畫(配合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工程計畫填築用地)案」及商港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1、單一公司: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

2、投資人以單一公司申請為限,不得具名共同申請。

3、經營項目需滿足下列產業之一:

(1)國際貿易業。

(2)運輸、倉儲業。

(3)報關業。

(4)船舶貨物裝卸承攬業。

(5)船務代理業。

(6)海運承攬運送業。

(7)理貨包裝業。

(8)其他經自由貿易港區主管機關(交通部)同意之業務項目,限非製造業。

(二)財務資格:單一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本公開甄選案之最優投資人逾期未簽約,該投資人及當時之負責人(或經理人)曾任或現任他公司負責人(或經理人)之業者,不得再次參與本甄選案。

五、甄選方式:採綜合評選方式辦理,甄選程序依公開甄選須知第十三條辦理。

六、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費用:每份新臺幣1,000元整。

(二)親自購取:自公告日起至115年4月20日(星期一)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向本分公司業務處自貿運籌科【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洽購。

(三)郵購:於115年4月13日(星期一)前(以郵戳為憑)將投標文件費用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為受款人之行庫支票或郵政匯票,附大型回件信封(書寫收件人姓名、地址、貼足限時掛號回郵郵資;倘因地址書寫不詳致無法寄達者,自行負責)並註明購買「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單元部分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115年公開招商甄選文件,用限時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業務處」。

七、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9時前以郵遞送件(掛號方式)寄達【高雄郵政9-33信箱】,投資人應自行估算寄達時間,逾時視為無效。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時間:115年4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

2、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3樓C005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二)第二階段(綜合評選):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一家以上(含一家),則進行綜合評選,由本分公司另予通知時間、地點。

九、押標金:新臺幣500萬元整。

十、聯絡資訊:本分公司業務處自貿運籌科程小姐07-5622680。

十一、其他事項請詳閱公開甄選須知及契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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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高雄港洲際一期A5-A單元部分土地投資興建暨租賃經營商港設施公開招商甄選案 雜湊值驗證 檔案格式:PDF
檔案格式:PDF 檔案大小:380 KB 下載次數:33
最後更新日期: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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