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水利局113年5月10日高市水污一字第11333857200號函辦理。
- 二、作業期程:113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 三、作業船舶:救難1號(工作船)。
- 四、旨揭工程水深測量範圍,於本港第54至56號碼頭向西至旗津端大汕頭漁港400*360(公尺),屬本港南北主航道水域,執行反復穿越主航道每次工作約4至5小時,約施作二次。
- 五、本案聯絡人及電話:工地負責人 周孟德 0921932835。
- 六、隨文檢附「作業位置圖」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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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位置圖 雜湊值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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