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台灣韓新遠洋股份有限公司113年8月6日傳真單辦理。 二、作業期限:自113年8月6日上午8時00分起至下午6時00分止。 三、作業期間吊臂(BOOM)放下於水平位置伸出水域約60公尺,其高度離碼頭面約38公尺,夜間將啟動照明系統,請鄰近該碼頭之船舶特別注意該大樑,以維航行安全。 四、本案該公司聯絡人及電話:鄭慶文 07-5728125、09201106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