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2月17日高港港字第1136593031號函
說明:
一、本案煙火施放範圍包含高雄港第四、第五船渠及27號至30號碼頭(如附圖),請各船舶於施放期間不得進入該水域,並配合本港信號台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管制措施,以確保航行安全。
二、煙火正式施放管制:
(一)施放時間:114年1月1日0時至0時4分。
(二)施放地點:第四、第五船渠水域範圍。
(三)水域管制措施:113年12月31日22:00至114年1月1日01:00第四、第五船渠禁止各類船舶航行,27號至30號碼頭船席淨空。
三、本案相關單位聯絡資料如下:
(一)七威有限公司:曾冠銘 0912-992050。
(二)高雄市政府新聞局承辦人:譚欣瑜 07-3368333#5610。
四、隨文檢附「煙火範圍圖」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