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馬公港埠大樓旅館部暨商業空間設施租賃經營案」公開甄選招商公告。
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澎湖港馬公碼頭區馬公港埠大樓部分區域,承租面積平面圖如本契約附件1。各投資人得於投遞甄選文件前,向本分公司申請現場會勘,後續將以現況點交。
二、租賃期限:自點交日起,共計20年。
三、使用目的、經營限制及港區規定事項:
(一)使用目的:作為旅館、餐飲、零售等商業活動與辦公室用途及其他經本分公司同意之業務。
(二)經營限制:
1、不得儲放國家法令禁止之違禁品。
2、非經本分公司書面同意,投資人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及進儲下列危險物品:
(1)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所列九大類危險品。
(2)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四、投資人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
(二)財務資格: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
(三)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四)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甄選方式:採「綜合評選」方式辦理,甄選程序依公開甄選須知第十二條辦理。
六、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費用: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二)親自購取:自公告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星期二)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向本分公司馬公管理處【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之1號4樓,電話:06-9272303】洽購。
(三)郵購:於114年9月24日(星期三)前(以郵戳為憑)將投標文件費附大型回件信封並註明購買「馬公港埠大樓旅館部暨商業空間設施租賃經營案」招商文件,用限時掛號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之1號4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馬公管理處」。
七、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4年10月1日10時前寄達【高雄郵政9-33號信箱】,逾期視為無效。
八、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時間:114年10月1日10時30分。
2、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C006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二)第二階段(綜合評選):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一家以上(含一家),則進行綜合評選,由本分公司另予通知時間、地點。
九、押標金:新臺幣100萬元整。
十、聯絡資訊:馬公管理處06-9272303#2510王先生。
十一、其他事項請詳閱公開甄選須知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