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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A)、(B)租賃經營案」公開甄選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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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間2026-10-19 ~ 2026-10-29 高雄分公司

依據:依「商港法」及「公民營事業機構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商港設施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租賃或投資經營標的:

(一)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A)、(B)租賃經營案,承租面積平面圖如本契約附件1(面積暫定89.6㎡,屆時依實際指界測量為準)。

(二)各投資人得於投遞甄選文件前,向本分公司申請現場會勘,惟本分公司目前於本招商案及其周邊範圍仍進行相關工程中,其交場條件詳如本須知附件8,後續實際交場狀態,仍應依本分公司現場施工完成之實際工項為準,並應依本分公司通知點交日辦理點交作業,最優投資人獲選後,不得據此請求任何形式之補償、賠償或主張其他權利。

二、契約期限:租期5年。

三、使用目的、經營限制及港區規定事項:

(一)使用目的:

1、租賃經營標的:作為經營免稅商品販售及提領等旅客服務相關業務用途。

(二)經營限制:

1、不得儲放國家法令禁止之違禁品。

2、非經本分公司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物範圍內進行契約約定以外之作業及進儲下列危險物品:

(1)國際海運危險品準則(IMDG CODE)所列九大類危險品。

(2)環境部公告列管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四、投資人之資格條件:

(一)一般資格:

1、單一公司:依中華民國公司法設立登記並存續之公司。

(二)財務資格:單一公司實收資本額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

(三)具備澎湖縣政府核准之離島免稅購物商店經營權。

(四)本案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案,不接受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申請。

(五)投資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現有訴訟繫屬或仲裁尚未確定者不得參與。

五、甄選方式:採「綜合評選」方式辦理,甄選程序依公開甄選須知第十二條辦理。

六、其他:

(一)【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A)、(B)租賃經營案】與【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C)、(D)租賃經營案】採互斥得標原則。

(二)合格投資人如已取得【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A)、(B)租賃經營案】最優投資人資格者,於【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C)、(D)租賃經營案】的第二階段綜合評選開始時取消評選資格,投資人不得異議,請投資人審慎評估後再行投標。

(三)本案最優投資人應依「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規定設置免稅商業空間及取得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離島免稅購物商店執照,並配合澎湖國際郵輪中心營運啟用期程(依本分公司實際通知日)同步對外開始正式營運。

七、招商文件購領方式:

(一)費用:每份新臺幣300元整。

(二)親自購取:自公告日起至115年10月29日(星期四)止於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8時至17時)向本分公司馬公管理處【地址: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3號2樓,電話:06-9272303#2506】洽購。

(三)郵購:於115年10月22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將投標文件費用附大型回件信封並註明購買「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A)、(B)租賃經營案公開招商甄選」招商文件,用限時掛號郵寄至(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之3號2樓)「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馬公管理處」。

八、收件截止時間:甄選文件應於115年10月30日09時30分前寄達【高雄郵政9-33號信箱】,逾期視為無效。

九、甄選時間及地點:

(一)第一階段(資格審查):

1、時間:115年10月30日10時00分。

2、地點: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辦公廳三樓302會議室【高雄市鼓山區蓬萊路10號】。

(二)第二階段(綜合評選):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家數達一家以上(含一家),則進行綜合評選,由本分公司另予通知時間、地點。

十、押標金:新臺幣20萬元整。

十一、聯絡資訊:本分公司馬公管理處李小姐06-9272303#2506。

十二、其他事項請詳閱公開甄選須知及契約。

附件下載
檔案名稱 檔案格式
「澎湖國際郵輪中心1樓商業空間設施(A)、(B)租賃經營案」甄選須知 雜湊值驗證 檔案格式:PDF
檔案格式:PDF 檔案大小:366 KB 下載次數:7
最後更新日期: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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