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5月2日高港港字第1146591076號函(依114年5月12日高港港字第1146591157號函修正)
說明:
一、依據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114年4月8日署巡安字第1140008326號函副本暨114年3月11日南署巡字第1140003169號函辦理。
二、作業期程:114年5月12日-16日、5月19日-23日、5月26日-30日及6月2日-6日及正式演習6月8日10時至12時,6月15日(預備日)日10時至15時,使用高雄港水域,並視船舶進出港情形進行調整。
三、演習範圍:16號碼頭及10號東側水域間、17號碼頭鄰近水域。
四、本案聯絡人及電話:南部分署李秉諭專員 0980-207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