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0月16日高港港字第1136592537號函
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113年10月7日高港警安字第11300174741號函辦理。
二、旨揭演習期程及地點如下:
(一)第一次預演: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至12時。
(二)第二次預演:113年10月22日(星期二)下午2時至5時。
(三)第三次預演: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30分至12時。
(四)第四次預演: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2時至5時。
(五)正式演習:113年10月24日(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2時。
(六)演習地點:高雄港8至9號碼頭。
三、本案聯絡人及電話:警務佐鄭智賢 07-5214549。
四、隨文檢附「演習位置圖」。